close

圖為法院工作人員到場採取強制措施清場 嚴初 攝圖為法院工作人員到場採取強制措施清場 嚴初 攝
  中新網惠州9月17日電 (嚴初 潘子璐 陳署濤)17日上午,廣東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、惠城區人民法院對一宗判決生效、但又拒不執行的經濟糾紛案件進行強制執行。依法將惠州順天雲景大酒店4到15層的房產進行強制清場移交。
  據瞭解,這是一宗房屋租賃合同產生糾紛的案件。據法院介紹,申請執行人惠州市興盛飲食服務有限公司與被申請執行人林某、胡某等雙方在2006年11月9日簽訂了《租賃合同》,興盛公司將位於惠州市區江北的興盛大酒店首層以及4到15層的房產包租給林某、胡某等,用於酒店、娛樂和其他配套項目使用,租賃期限為20年。但是,因為林某、胡某等在租賃期間沒有按時交租,雙方產生矛盾。興盛公司起訴到惠州惠城區法院,請求解除簽訂的《租賃合同》,判令林某、胡某等人立即將租賃房產返還興盛,並支付拖欠的租金等。
  惠城區法院判決了被告林某、胡某等人支付違約金和滯納金等,駁回興盛公司的其它請求。興盛公司不服,上訴到惠州市中院,該院作出終審判決,判決雙方解除簽訂的《租賃合同》,被告林某、胡某等人支付欠下的租金和滯納金。判決生效之後,被告並不執行判決,拒絕搬離酒店,興盛公司只好向惠城區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。法院向林某、胡某等發出通知書,責令他們在今年的8月18號前搬出酒店。但被告林某、胡某等拒絕執行。法院只好採取強制措施進行清場。(完)  (原標題:廣東惠州一大酒店拒不履行法律判決被依法清場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g32jgojn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