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江商報消息 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》公佈,7月1日起施行
  日前,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52號國務院令,公佈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》。《條例》共10章44條,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。這是我國第一部系統規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。據悉,我國現有事業單位111萬個,事業編製3153萬人。條例確立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,在公開招聘、聘用合同、社會保險、工資收入等方面的相關規定呈現出改革亮點。
  ■據新華社
  新聘人員應面向社會公開招聘
  條例
  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,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。
  解讀
 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早有規定。2005年11月,原人事部發佈了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》,明確提出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應當面向社會,凡符合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3年宣佈,截至2012年底,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已在全國範圍內基本實現全覆蓋。
  “條例的出台,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從部門規定上升為行政法規,有利於這項工作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和規範,從而有效杜絕事業單位違規招聘。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司負責人說。
  簽訂聘用合同 期限不低於3年
  條例
 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,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。
  解讀
  原人事部發佈的《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》提出,聘用合同分為短期、中長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。條例並沒有對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進行分類,而是統一規定聘用期一般不低於3年。
  “前程無憂”人力資源專家馮麗娟指出,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不同於勞動合同。勞動合同既有短期的,也有無固定期限的。她說:“聘用合同期限定在3年以上,主要考慮到事業單位人員以專業技術人才為主,訂立比較長期的合同有利於保持科學研究、公益服務等事業的延續性,建立起比較穩定的人才隊伍。”
  條例對簽訂長期合同也作出新規定。按照以往,在本單位工作滿25年可以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。條例去掉了這一條,只規定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,可以簽訂這樣的長期合同。
  參加社會保險 享有社保待遇
  條例
  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,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。
  解讀
 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,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。條例提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社會保險,再次從法律層次發出信號,事業單位醫療和養老保險“並軌”已箭在弦上。
  目前,在多地進行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進展並不順利,企業養老保險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差距較大,因此廣受詬病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,下一步的方向是建立公平的規劃,遵循市場化原則啟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。今年以來,一系列舉措的出台預示著這項改革的有效推進。
  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
  條例
 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。
  解讀
  我國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改革始於2006年,目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、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。“目前事業單位制定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只是改革邁出的一步,更艱難的改革,是在不同地區、行業間以及不同資金來源的事業單位間,找到一種相對公平的收入分配方式。”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研究員何鳳秋說。
  她認為,條例所說的工資增長機制,應當是國家根據經濟發展、財政狀況、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化等因素,定期調整公益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,而對於轉製為企業的事業單位,則應實行企業的分配製度;對於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,要回歸到公務員隊伍管理,實行公務員工資制度。  (原標題:定期調整公益類事業單位工資水平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g32jgojn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